在國家經濟產業劃分中軟件公司是被劃分在第三產業中的行業,屬于技術服務類。因此,軟件公司是為客戶提供其所需要的軟件和相關服務的供應商。在軟件服務的大概念下,隨著近年來新的業務模式和經營理念的出現,其下已經分化出不同的服務內容和業務種類,但是總體上來說通常按照業務形態劃分為軟件外包和軟件定制開發。
當下的軟件開發行業中,在談到軟件公司的業務模式時,解決方案、外包、服務、業務流程外包等名詞滿天飛,在這些專有名詞的后面,又有一套通俗的名詞伴隨,如做項目、人力外包、賣人頭、呼叫中心等等。面對一個正處于沿著上升通道欣欣向榮發展的行業以及伴隨著如此眾多的業務模式和概念時,我們注意到很少有人去認真的分析其中的關系和差異。
軟件外包
軟件外包,是指軟件公司接受另外一家公司(發包方)的發包邀請,為發包方提供軟件開發服務或者與軟件相關的業務服務。在軟件外包服務中,軟件公司提供的軟件開發服務叫信息技術外包(ITO),ITO的典型例子是銀行將其后臺的軟件處理系統的開發、測試、上線等工作發包給具備金融領域知識的軟件公司來完成,因為在金融軟件領域,特別是在軟件開發領域,上述的工作不是銀行業務人員的專長,因此需要對外發包。
另外一種在軟件外包服務中由軟件公司提供的業務服務一般叫做業務流程外包(BPO),BPO就是發包方將其一些具有重復性質的非核心業務流程外包給供應商,這樣做有利于降低成本,同時讓自己或者自己的客戶從BPO服務供應商處獲得較高的專業服務質量。BPO服務的一個例子就是美國的汽車生產商將自己的售后服務業務外包給印度的BPO提供商,這樣的話當一位美國客戶在晚上想投訴一個汽車缺陷時將由在地球另外一端正在白天工作的印度人在電腦系統中處理其投訴。
此外,近年來在外包領域來還有新的業務形式出現,如知識流程外包(KPO)。KPO是從BPO的高端演化出的新業務形式。KPO是指外包供應商為發包方客戶提供基于研究與分析、技術與決策技能的服務。
外包業務模式的特點是門檻相對低、前期投入少,業務執行的風險較小,但是利潤不高,。因為大部分客戶將非核心的業務外包,因此技術和業務門檻相對低,而且大部分的外包業務都是由客戶控制質量、成本和交付時間,因此外包供應商可以在這方面以及研發方面降低投入。但是由于上述兩個特點,也導致外包行業競爭激烈,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利潤偏低。
軟件定制開發
軟件定制開發是指軟件公司針對需要某種軟件進行業務處理的客戶所提出的軟件需求進行軟件開發工作。軟件定制開發按照面向客戶的不同分為兩類,一種是通用解決方案,即軟件公司根據某些已經體現出的,或者可以預期的問題、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一個利用軟件解決問題的方案。提出方案后軟件公司組織資源進行軟件的分析、架構、設計、開發、測試工作并最終以產品的方式銷售給軟件需求者。另外一種的解決方案是定制解決方案。所謂定制,是指軟件公司接到某個客戶或者某個行業的軟件需求后,按照某個客戶或者行業的特定要求,為其存在的業務、問題等軟件需求專門量身定做一套軟件,從而解決特定客戶的特定問題。
一個軟件公司在任意一個經營時間點上或者時間段內都有可能從事外包或者解決方案業務。這兩種業務模式可以單獨存在,也可以同時存在于一個軟件公司中。這就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如果是單獨存在,為什么有的軟件公司以外包為主業,有的專注于解決方案?為什么有時一家軟件公司在不同時間段內以不同的業務模式工作?當這兩種業務模式同時存在于一家軟件公司內時,這兩種業務模式間存在什么樣的關系?
軟件公司在外包業務模式和解決方案業務模式之間的選擇表面上是一個軟件公司內部戰略和戰術上的自發選擇,實質上這種自發的選擇是建立在服務業務模型內部兩種業務模式間的螺旋式發展這一內在規律的基礎上。由于軟件服務業務中面臨的業務復雜度的不斷提升,導致軟件公司必須在兩種業務模式之間演進和轉換。軟件公司以外包模式獲取生存空間,在獲取足夠生存空間后在螺旋式發展內在規律的引導下轉換到解決方案模式獲取成長空間。當軟件公司在解決方案模式下的的成長空間因業務復雜度提升而變小時,就會再次轉到外包模式下來換取生存空間并逐漸為下一次的轉換積累到足夠的業務和技術能力。